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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参加继续教育暨换领证书的温馨提示
2014-11-08

各有关企业:
    根据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》两年一次延期复核、六年一次换领证书的管理规定,2008年取得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》,2010年、2012年先后两次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两次延期复核的特种作业人员,2014年将换领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》。
    请有关企业在尽快核对本企业2008年特工种取证人员证书、核实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准确信息的基础上,报名参加2014年度特工种继续教育,以不影响换证工作。
    咨询电话:84847126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八日